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转发: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0    来源:必赢nn699net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科研处: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组织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将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以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这个重点,切实发挥我省教育科研的理论先导、实验探索和决策咨询作用,使我省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为科学地制定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服务,为基层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事业服务,把科研兴教真正落到实处,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强国贡献更大力量。
 
        二、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着眼于山东省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以现代化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建设中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同时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高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促进学科建设,形成精品力作;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重大(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请人要求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良好信誉。主持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次课题申报。
 
       四、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在以往的课题过程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
 
       五、《课题指南》所列的项目和研究内容,主要是为设计课题提供一定的方向和范围,各地在申报课题时应当参考本《课题指南》,认真地科学地设计确定课题,可以直接选定《课题指南》中列示的课题,同时鼓励申请人根据我省及国家需要自拟课题名称,提出前瞻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六、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评审书》,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专家组会议评审的程序进行。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专家评审结果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通知。
 
      七、本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八、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课题申报时间为2011年9月13日至9月20日。
 
      九.各市、各高等院校初审后,将申请人填写的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申报书的电子稿、各市(高校)汇总表及电子稿统一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书和汇总表均可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下载(网址:www.sdjks.cn)。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迟于规定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寄交或交送的申请书,一律不予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南楼818室,邮编:250011,联系电话:0531-81758322、81758317;Email:sdsghb@sina.com;联系人:刘君玲、许爱红)。
 
 申请人上报材料时,同时须交纳课题评审费300元,由省规划办公室统一开具发票。评审费交送或邮寄: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王平收,地址同上,联系电话:0531- 81758303。
 
      十、申报项数分配。本次申报的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的数量为:800万人口以上的市不超过80项,500万-800万人口的市不超过60项,500万人口以下的市不超过50项;省属师范院校每校不超过10项,其他高等院校每校不超过5项。
 
 课题申报单位、各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科研处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指导、组织和管理,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应依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资质和信誉、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条件,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请人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工作的质量,并认真履行课题立项后的日常管理,帮助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注:请申请该项目的老师务必于9月13日将材料上交社科处。
 

附:1.申请书/uploads/o.doc
 
        2.汇总表/uploads/t.xls
 
        3.课题指南/uploads/th.doc